提醒一下:外商办事处是不能参与经营活动的,必须是有进出口权的公司。
进出口公司设立条件:(1)有适当的办公地址;
(2)至少2个国内投资者,单个投资者出资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%.
经营范围必须包括: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,(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。
注册资本: 最低50万元人民币
一、 提交材料
1 、 全体股东(法人 + 合伙人)身份证件各一份
2 、 注册资本、出资比例
3 、 拟定公司名称
4 、 拟定公司经营范围
二、办证(可以委托或自行办理)流程:
(投资咨询→签定委托代理协议→)企业名称查询→特殊行业另提交相关部门批准盖章→工商部门初审→验资→提交工商局审批、营业执照→公安→企业代码→税务登记证→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→商务委备案→(海关)电子口岸申请 →外管局申请
说明:
特殊行业经营范围中如需前置审批的,如 : 卫生 、治安、印刷、广告、 环保 、房产 、科委、 消防 、 烟 酒 、技监等 , 应先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商注册登记。
三、证照清单:
1 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
2 、电子营业执照一张
3 、私营企业协会会员证书一份
4 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
5 、企业组织机构IC卡一张
6 、国税 证书正副本各一份、 地税 证书正副本各一份
7 、公章、法人章、合伙人章、 财务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各一枚
8 、进出口权备案申请
9 、电子口岸卡
10 、核销单申领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