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是我国统一的封建社会时期,养蚕、织帛、缝衣、刺绣等手工艺非常发达,西汉的丝织物有锦、绣、绢、纱、绡等,服装面料从质朴单一向华丽多彩方向发展。汉高祖刘邦为了维护政权,在施行减赋政策的同时,奖励农业生产,提倡食、货并重,认为食、货两者是“生命之本”。此时政府把蚕桑放到农业生产第二位,位于畜牧业之上,并以农桑为衣食之本。
汉代丝绸制品的主要生产地,分布在日益发展的商业大城市里。《汉书百官公卿表》记载,西汉在京师长安设置东织室和西织室,传说是专门为皇室生产高级丝绸制品的纺织场。隶属于少府的东织室令、西织室令,具体负责纺、织、染等手工业。
西汉政府还在地方设置专管丝绸织造的官员,比如在齐郡临淄专设服官,专制御用丝绸制品;在蜀郡成都和陈留郡襄邑设置工官,专司管理锦缎等织物生产及征收税帛。临淄、成都、襄邑都是当时织染工艺生产的著名地区。
随着西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,皇室、贵族、官僚对丝绸品的需要量日益增大,生产量与消耗量都颇为惊人。
据史载,汉哀帝元寿年间,汉哀帝曾经给匈奴单于一次就发送3万匹丝绸,汉哀帝的宠臣董贤建造住宅,汉哀帝诏令将作大匠为其建造,木土之功穷极技巧,廊柱、门槛儿都以织锦花纹装裱。至汉武帝时,一年征集的丝绸制品达500万匹。汉武帝在一次出游中,曾经消耗绍帛100余万匹。
汉武帝时,珍贵的丝绸织物已不再是执政上层或富人们的专用品,平民百姓也有服用“绣衣戏弄”、“素锑锦冰”,期待着衣“文秀”。因此,除官营丝绸织造业外,汉代私人经营的作坊也兴盛起来。
当时各家各户均栽种桑树养蚕。栽桑、养蚕极为普遍,缫丝、织绸已成为家庭妇女的主要手工业。每到养蚕的季节,各地政府也给蚕业生产者以一切方便,要求在养蚕季节,不闭四门,以便蚕农进出城门,采桑养蚕。
汉代民间最普遍的手工业就是丝绸织造业,当时的人说:一夫不耕或受之饥;一女不织或受之寒。
据《汉书张汤传》载,富豪张安世家开设的织染作坊,雇佣工匠700多人。据《后汉书朱传》记载:东汉末年名将朱出身寒门,少年时因赡养母亲而闻名,他的母亲曾经以贩绸为业。一个女子也可贩绸,可见丝织品作为商品买卖已经是相当普遍了。
汉代丝绸业的高度成就,从后来出土的汉代画像砖上也有反映。在山东滕州宏道院、嘉祥祠、郭巨祠、泗洪曹庄以及四川成都百花潭等地出土的汉代画像砖,上面有纺车、缫车、调丝、并丝、织机、染具等实物图形,都反映了汉代丝绸工艺技术水平。
此外,《汉书》记载海南岛一带有“女子桑蚕织绩”,说明当地在南越国时期已经养蚕和进行丝绸生产。
从南越王墓出土的丝绸情况看,丝绸随葬品品种多,数量也很大。特别是西耳室西部约2.8平方米的范围内,丝织品多层叠放,整匹
随葬的有绢、绣绢、砑光绢等品种。用丝织品包裹随葬品也很普遍,有人估计超过300件以上。包裹用绢数目十分惊人,就像后世人们用包装纸一样非常普遍,说明南越王室的奢侈。
墓中出土的丝绸制品不但有平纹组织的绢、纱,也有重经组织的素色锦、二色锦和绒圈锦,品种十分丰富。
蚕丝在两汉时期有着广泛的用途和较大的市场,并且是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经营的主要对象之一。因此,蚕桑生产在两汉时期的400余年间,在全国各地纵深发展,主要产地集中在今天的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等地。
此外,河北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的蚕桑生产也有所发展,并且在汉初发展到海南岛,东汉时发展到甘肃和内蒙古。